明 李時珍
(宋《圖經》)【集解】頌曰∶鱉之無裙,而頭足不縮者,名曰納。亦作。
肉
【氣味】有毒。頌曰∶食之令人昏塞。以黃、吳藍煎湯服之,立解。
甲
【氣味】有小毒。【主治】傳屍勞,及女子經閉(蘇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