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清 章虛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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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主運甲乙丙壬癸五年同

每運各管七十三日另五刻,與客運同,俱自大寒日起。初運∶太角(木),大寒起,立春雨水、驚蟄、春分後十二日止。二運∶少徵(火),清明前三日起,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後九日止。三運∶太宮(土),夏至前五日起,小暑大暑立秋處暑後六日止。四運∶少商(金),白露前九日起,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後三日止。五運太羽(水),立冬後四日起,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