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清 章虛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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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骨寒熱

寒熱者,病無所安,汗注不休。齒未槁,取其少陰陰股之絡;齒已槁,死不治。骨厥亦然。骨寒熱者,邪從肌肉而深入骨也。邪既深入,表分更傷,故病甚無少安時,而汗注不休,津氣皆脫矣。齒爲骨之餘,骨者腎所主,齒未槁,腎水未竭,故取少陰腎經所屬陰股絡脈,以瀉邪熱;如齒槁,則腎水涸,死不可治矣。骨厥者,骨中灼熱而肢體厥冷,近世所云骨蒸勞病,亦當驗其齒,以辨生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