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素節注類編》

清 章虛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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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肺邪

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苛軫鼻,索皮於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此熱邪肺經,故先皮膚痛,而鼻窒充面,邪浮於上也,故從皮毛以治之。針有圓扁大小九等,淺刺皮毛,當用第一針也。苛者,痛也,軫同疹,鼻上熱結成疹也。若治皮而肺邪不得去,當瀉心火以救肺金也。凡言索者,用針引氣,氣至爲索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