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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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漏阻例

懷妊全假經血養胎,忽因事驚奔,或從高墜下,頓僕失據;或冒涉風寒,觸忤邪祟,致暴下血,胎幹不動,奔上搶心,腹中急逼,或血從口出,皆傷胎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