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陳言
論雲,治傷寒有法,醫雜病有方。方即義方,法即法令。外病用法令,猶奸邪外擾,非刑不除;內病用義方,猶父子兄弟不足,以禮格之而已。故內外之治,由是而分。外邪難辨,當以例明;內證易知,只敘方證,學人不可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