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陽明經香港腳證

病者悽悽寒熱,呻欠,口鼻幹腹脹,髀膝臏中循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內間皆痛者,乃足陽明胃經風寒暑溼流注之所爲。四氣偏勝,並如上說。治之,宜隨四氣微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