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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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脣病證治

脣者,脾之候也,意舍之所榮,燥則幹,熱則裂,風則動,寒則揭,氣鬱則生瘡,血枯則沉而無色。治之之法,內則隨證調其脾,外當以藥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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