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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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轉女爲男法

論曰∶陽施陰化,所以有娠,遇三陰所會,多生女子。但懷娠三月,名曰始胎血脈不流,象形而變。是時男女未定,故今於未滿三月間,服藥方術,轉令生男也。其法以斧置妊婦牀下,系刃向下,勿令人知。恐不信者,令待雞抱卵時,根據此置窠下,一窠盡出雄雞。此雖未試,亦不可不知。凡受胎三月,逐物變化。故古人立胎教,能令生子良善長壽,忠孝仁義,聰明無疾。蓋須十月之內,常見好境象,無近邪僻,真良教也。如有觸忤傷胎,治各有法。據徐之才逐月養胎傷胎等方,備則備矣,事煩少用,故不暇錄。識者當自閱,今出安胎方如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