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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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傷寒辨正

內經》論傷寒,惟說足三陰三陽六經傳受,愈否日數,及各隨其臟腑經絡流注去處,而證以行汗下,並兩感脈應病形而已。至張長沙以伊芳尹《湯液》作治法,兼述傷風暑溼等,詳略不同,格量互顯,使後學舉隅而反。至晉不解其義,隨行編集,遂行於世,此後蹈襲者,不可勝計。所謂《百問》、《證治》、《提綱》、《目錄》、《撮要》、《備全》、《活人書》、《傷寒論》、乃至《圖形》、《指脈》,皆剝採晉集,初無反隅,雖有意於廣傳,皆未明其義類,緣晉集不識偏正,以此類預備之方,雜於正治,而正治之方,多所簡脫,故使典籍愈翳,後學固封,不削繁蕪,罔知樞要,因別論於後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