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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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外因衄血證治

病者因傷風寒暑溼,流傳經絡,陰陽相勝,故血得寒則凝泣,得熱則淖溢,各隨臟腑經絡湧泄於清氣道中,衄出一升一斗者,皆外所因。治之各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