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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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料簡三陽併合香港腳證

三陽經,有並有合。如太陽少陽少陽陽明陽明太陽三陽合病,皆於經絡中推考其診,隨證治之。所謂並者,二經相併;合者,三經會合。以此強分,使名義易曉,不必論其一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