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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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肺癰證治

病者寸口脈數而實,按之滑,咳唾膿血,口中闢辟燥,胸中隱痛口乾喘滿,咽燥不渴,多唾濁沫腥臭,時時振寒,熱之所過,血爲凝滯,蓄結癰膿,吐如米粥,故爲肺癰。始萌可救,膿成則難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