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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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五勞證治

五勞者,皆用意施爲,過傷五臟,使五神不寧而爲病,故曰五勞。以其盡力謀慮則肝勞,曲運神機心勞,意外致思則脾勞,預事而憂則肺勞,矜持志節則腎勞。是皆不量稟賦,臨事過差,遂傷五臟。以髒氣本有虛實,因其虛實而分寒熱世醫例以傳屍骨蒸五勞者,非也。彼乃瘵疾,各一門類,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