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明 徐春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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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胎熱證第一

巢氏曰∶小兒在胎,母食熱毒之物,或熱藥,令兒生下體熱面赤,眼閉口熱,痰盛喘急,大便不通小便赤澀。多因胎中受熱,或因誤服溫劑,致令熱蓄於內,蒸胎氣,固有此證。若久而不治,則鵝口重舌,紫赤丹瘤,急驚風搐,皆由此而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