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徐春甫
《千金》論曰∶小兒二百四十日,掌骨成,母當教以匍匐。一週滿,母當扶以行步。此皆則法。若或暖衣重圍,不見風日,不着地氣,致令筋骨軟弱,數歲不能行者有之。今觀田舍小兒則反是,所以見風日得土氣,筋力常健,豈貴賤之理有異哉?明乎此,則保嬰之道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