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醫彀》

明 孫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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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砭法

治背癰等證及小兒丹毒腫赤,遊走不定。用細瓷器打碎,取有鋒者一塊,以竹箸劈開頭寸許,夾住瓷鋒,用線扎定,以兩指輕撮箸梢,將鋒對患處懸寸許,再用箸擊之,刺其毒,血出自愈。若如是而痊者,不可怠緩。不然毒入心胞,多致不救。按心屬火,毒亦火,同氣相求,故獨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