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醫彀》

明 孫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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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妊娠食忌

螃蟹兔肉、蝦、羊肝羊眼犬肉鱉肉鱔魚、田雞、雀、驢、馬肉、菌、茨菰、無鱗魚、燒酒、姜、椒、蒜、辣、煎爆、熱毒。忌鵝肉、HT鯉、鴨子、糯米雞子桑椹同食。孕婦喜食桃、梅、李、杏、楊梅、酸醋之類。經曰∶心出血,肝納血,肝味酸,血養胎。肝虛而求外之酸味以補之耳,亦不宜過多,恐肝木盛,剋制脾土也。亦有過食酸物聚痰而成子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