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孫志宏
凡妊娠未滿三月,形象未着男女,宜用方術轉女成男,多驗。特錄。法取明雄黃(一塊,重兩餘者,)用絳囊盛之,佩於孕婦身左,更以弓弦同貯佩之。或萱花同佩(名宜男草。)又常張弓弦於其父側,懸弧以視母。又鉞戈、斧斤,密置於牀蓆之下,勿令人知,當誦詩書之聲。又孕婦着夫衣冠,於井中左顧井內影三日,封並,半月方開,生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