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徵要》

明 李中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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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九)清肝膽火

味辛,性溫,無毒。入腎經。惡甘草。忌羊肉、諸血,胡桃拌炒。一名破故紙。興陽事,止腎泄固精氣,止腰疼。肺寒咳嗽無虞,腎虛喘息宜用。暖則水藏,壯火益土之要藥也。

補骨性燥,凡陰虛有熱,大便閉結者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