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徵要》

明 李中梓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三)眼科用藥

味甘,性溫,無毒。入肝經。湯浸,去皮、尖,水煮過,研膏。退翳膜赤筋,理傷淚出。破心下結痰,除腹中痞氣。外能散風,內能清熱,肝氣和則目疾愈。痰痞熱邪爲祟,故宜並主。

目疾不緣風熱,而因於虛者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