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徵要》

明 李中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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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五)鎮心、辟邪

味辛苦,性平,無毒。入心經。服之而行血下氣,燒之而辟惡驅邪。手少陰,主藏神,神昏則邪祟侵之。心主血,血滯則氣不宣快,安神行血,故主治如上。

病非關惡氣侵犯者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