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徵要》

明 李中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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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一)氣血兼理

味辛,性溫,無毒。色紅者良。行瘀滯之血如神,止金瘡之血至驗,理肝傷吐血,勝似鬱金,理刀傷出血,過於花蕊。降香色鮮紅者,行血下氣有功,若紫黑色者,不堪用也。兼可辟邪逐穢,燒之,闢天行時氣,宅舍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