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經綸》

清 蕭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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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瘕癖證

李氏曰∶善治瘕者,調其氣而破其血,消其食而豁其痰,衰其大半而止,不可猛攻,以傷元氣。寧扶脾胃正氣,待其自化。凡攻擊之藥,病重病受之,病輕則胃氣受傷矣。或雲,待塊消盡而後補養,則胃氣之存也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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