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科經綸》

清 蕭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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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妊娠傷食屬於飲食不節

《大全》曰∶經雲∶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又云∶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若妊娠飲食不節,生冷毒物,恣性食啖,致傷脾胃。故妊娠傷食,最難用藥,唯木香丸白朮散二方最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