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醫通》

清 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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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熱證變虛論

血熱痘疹。只宜清涼發散。不宜峻用苦寒。過投芩、連之屬。必致內傷脾胃。外閉肌肉。脾胃傷。則飲食減而泄瀉。重則洞泄無度。遂致虛寒肌肉閉則熱蒸之氣不行。腠理澀滯。則痘不起發。不行漿。遂成伏陷。此熱證變虛之驗。虛證既形。便從虛治。不可膠執而畏參、、丁、桂也。六七日後見之。則木香、異功皆可應用。但中病即止。不可過劑。以招竭澤之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