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馮楚瞻
口不能開合以萆麻子,棉紙取去油,將此紙作燃,燈上點着,吹滅將煙燻之,良久則消。昔人年二十餘歲,口臭如登廁。醫者曰∶肺金本主腥,金爲火爲乘,火主臭而然也。久則成腐,腐者,腎也。亢極則反兼水化,其病在上,宜湧之,如法果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