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吳謙
篇名:上編外治法分類:手法釋義[1]端者,兩手或一手擒定應端之處,酌其重輕,或從下往上端,或從外 向內託,或直端、斜端也。 [2]蓋骨離其位,必以手法端之,則不待曠日遲久,而骨縫即合,仍須不 偏不倚,庶愈後無長短不齊之患。 按、方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