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吳謙
蛔厥者,當吐蛔,今病者靜而復時煩,「非」〔此〕爲藏寒,蛔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按】此爲藏寒之「此」字,當是「非」字,若是「此」字,何以辨寒厥,當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