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吳謙
篇名:上編外治法分類:四肢部[1]竹節骨,即各指次節之名也。 [2]跌打損傷,骨碎筋彎,指不能伸,以手捻其屈節,則指必舒直。 [3]洗以散瘀和傷湯,貼以萬靈膏。如指甲縫蓄積毒血,其甲必脫落,若 再生指甲,其形多不如舊。 [4]若第三節有傷,治同次節,其指甲名爪甲。按、方劑:[1]散瘀和傷湯:見顛頂骨傷 [2]萬靈膏:見囟骨傷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