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食道異物取出日間手術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食道異物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食道異物(ICD-10:T18.101)
行食道異物取出術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國上消化道異物內鏡處理專家共識意見》(2015 上海)。
1.病史。
2.體徵。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中國上消化道異物內鏡處理專家共識意見》(2015 上海)。
1.符合手術適應症。
2.能夠耐受手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2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2.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入院前)。
術前必須檢查的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當天。
2.手術方式:食道異物取出術。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1-2天。
2.術後根據情況用藥:
(1)術後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環丙沙星。
(2)止痛藥物。
4.1.10 (十)出院標準。
1.一般情況良好。
2.進食無異常。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需導致退出日間手術路徑。
1.術中、術後出現併發症,需要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3.住院後出現其他內、外科疾病需進一步明確診斷。
4.2 二、食道異物日間手術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食道異物(ICD-10:T18.101)
行食道異物取出術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天
日期 | 住院第1-2天 | 出院第1天 (術後第1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o 問病史,體格檢查 o 完成病歷及上級醫師查房 o 完成醫囑 o 補錄門診術前各項檢查醫囑 o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o 術前預防使用抗菌藥物 o 手術 o 完成術後病程記錄及手術記錄 | o 術後護士電話隨訪 o 醫生手機開機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o 食管異物疾病護理常規 o 三級護理 o 飲食◎流食 o 食管異物術後護理常規 o 三級護理 o 術後流質飲食 臨時醫囑: o 血常規、尿常規 o 胸片,心電圖 o 手術醫囑 o 準備術前預防用抗菌藥物 o 輸液 | |
主要 護理 工作 | o 入院介紹 o 術前常規準備及注意事項 o 術後飲食飲水注意事項 o 術後活動指導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