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lincomycin hydrochloride[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3 鹽酸林可黴素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3.1.2 漢語拼音
Yansuan Linkemeisu
3.1.3 英文名
Lincomycin Hydrochloride
3.2 結構式
3.3 分子式與分子量
C18H34N2O6S·HCl·H2O 461.02
3.4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爲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6,8-二脫氧-D-赤式-α-D-半乳辛吡喃糖甲苷鹽酸鹽-水合物。按無水物計算,含林可黴素(C18H34N2O6S)不得少於82.5%。
3.5 性狀
本品爲白色結晶性粉末;有微臭或特殊臭;味苦。
3.6 鑑別
(1)取本品與林可黴素對照品適量,分別加甲醇製成每1ml中約含10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和對照品溶液;另取林可黴素對照品和克林黴索對照品適量,加甲醇製成每1ml中各約含10mg的混合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B)試驗,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2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乙酸乙酯-甲酸(1.5:1)爲展開劑,展開後,晾乾,置碘蒸氣中顯色。混合溶液應顯兩個清晰分離的斑點;供試品溶液所顯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應與對照品溶液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相同。
(2)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一致。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林可黴素對照品的圖譜一致(糊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C)。
(4)本品的水溶液顯氯化物的鑑別反應(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Ⅲ)。
以上(1)、(2)兩項可選做一項。
3.7 檢查
3.7.1 結晶性
取本品少許,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D),應符合規定。
3.7.2 酸度
取本品,加水製成每1ml中含0.1g的溶液,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H),pH值應爲3.0~5.5。
3.7.3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5份,各2g,分別加水5ml使溶解,溶液應澄清;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B)比較,均不得更濃;如顯色,與黃色或黃綠色1號標準比色液(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Ⅸ A)比較,均不得更深。
3.7.4 有關物質
取本品適量,加流動相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林可黴素4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爲對照溶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色譜條件,取對照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主成分色譜峯的峯高約爲滿量程的20%,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和對照溶液各1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峯保留時間的3倍,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峯,除林可黴素B峯外,單個雜質峯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峯面積(1.0%),各雜質峯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峯面積的2倍(2.0%),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任何小於對照溶液主峯面積0.05倍的峯可忽略不計。
3.7.5 林可黴素B
照含量測定項下的方法測定,林可黴素B的峯面積不得過林可黴素與林可黴素B峯面積和的5.0%。
3.7.6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測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M第一法 A)測定,含水分不得過3.0%~6.0%。
3.7.7 熾灼殘渣
不得過0.5%(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
3.7.8 細菌內毒素
取本品,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Ⅺ E),每1mg林可黴素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於0.50EU(供注射用)。
3.8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測定。
3.8.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0.05mol/L硼砂溶液(用85%磷酸溶液調解pH值至6.1)-甲醇(1:1)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14nm,林可黴素峯保留時間約爲16分鐘,林可黴素峯與林可黴素B峯(與林可黴峯相對保留時間約爲0.4~0.7)的分離度應大於2.6。林可黴素峯與相鄰雜質峯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
3.8.2 測定法
取本品適量(約相當於林可黴素50mg),精密稱定,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林可黴素2mg的溶液,精密量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林可黴素對照品適量,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供試品中C18H34N2O6S的含量。
3.9 類別
抗生素類藥。
3.10 貯藏
3.11 製劑
(1)鹽酸林可黴素片 (2)鹽酸林可黴素注射液 (3)鹽酸林可黴素膠囊
3.12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4 鹽酸林可黴素介紹
4.1 別名
林肯黴素;鹽酸潔黴素;注射用潔黴素 ,潔黴素,鹽酸林可黴素,麗可勝
4.2 成分
由鏈黴菌Streptomyces lincolnensis產生的一種林可胺類鹼性抗生素。
4.3 性狀
常用其鹽酸鹽,爲白色結晶性粉末;幾有微臭或特殊臭;味苦。在水或甲醇中易溶,在乙醇中略溶。其10%水溶液的pH爲3.0--5.5;性質穩定。
4.4 鹽酸林可黴素的藥理作用
抑制細菌的蛋白質合成,對大多數革蘭陽性菌和某些厭氧的革蘭陰性菌有抗菌作用。對革蘭陽性菌的抗菌作用類似紅黴素,敏感菌可包括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綠色鏈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白喉桿菌等。厭氧菌對本品敏感者包括擬桿菌屬、梭桿菌、丙酸桿菌、真桿菌、雙歧桿菌、消化鏈球菌、多數消化球菌、產氣莢膜桿菌、破傷風桿菌、以及某些放線菌等。葡萄球菌對本品可緩慢的產生耐藥性。對紅黴素耐藥的葡萄球菌對本品常顯示交叉耐藥性。
4.5 鹽酸林可黴素的適應症
主要用於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鏈球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骨髓炎、關節和軟組織感染、膽道感染及敗血症。對一些厭氧菌感染也可應用。外用治療革蘭陽性菌化膿性感染。
4.6 鹽酸林可黴素的用量用法
1.口服:成人1日量1.5~2g,分3~4次用;兒童1日每千克體重30~60mg。
2.肌注:成人1日0.6~1.8g,分1~3次用;兒童1日每千克體重10~30mg。
3.靜滴:成人1次0.6g,溶於100~200ml輸液內,滴注1~2小時,每8~12小時1次。
4.7 注意事項
1.可引起消化道反應,如噁心、嘔吐、舌炎、肛門瘙癢等。長期使用可致僞膜性腸炎,此由於難辨梭狀芽胞桿菌滋生引起,其先驅症狀爲腹瀉。遇此症狀應立即停藥,必要時可用萬古黴素治療。
2.尚可導致過敏反應,如皮疹、蕁麻疹、多形性紅斑以及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等。
3.可致轉氨酶升高、黃疸等。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長期應用定期檢查血象和肝功能。
4.不可直接靜脈推注,進藥速度過快可致心搏暫停和低血壓。靜脈給藥時,每0.6~1g本品需用100ml以上輸液稀釋,滴注時間不少於1小時。
6.孕婦及哺乳婦女慎用。
7.對1月齡以下的新生嬰兒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