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喉癌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9月18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耳鼻咽喉科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53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慢性化膿性中耳炎、聲帶息肉、慢性鼻-鼻竇炎和喉癌等耳鼻咽喉科4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
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喉癌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喉癌(ICD-10:C32,D02.0)
行喉部分或全切除術(ICD-9-CM-3:30.1-30.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2.體徵:喉部有新生物。
4.病理學明確診斷。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治療指南-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手術:
2.喉部分切除術:T1、T2、部分T3、少數T4,適合喉部分切除的喉癌患者;
4.酌情行缺損修復;
5.酌情行頸淋巴結清掃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
2.喉部分切除術和全喉切除術≤1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C32,D02.0喉癌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4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尿常規;
(5)喉鏡;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檢查項目:CT或MRI或B超,下嚥-食管造影,肺功能,輸血準備等。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合理選用抗菌藥物。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後5天內。
2.手術:見治療方案的選擇。
4.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4.1.9 (九)術後住院治療5-19天。
1.抗菌藥物: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合理選用抗菌藥物。
2.漱口。
3.鼻飼(激光手術除外)。
4.傷口換藥。
4.1.10 (十)出院標準。
1.一般情況良好。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中、術後出現併發症(如咽瘻等),需要特殊診斷治療措施,延長住院時間。
2.伴有影響本病治療效果的合併症,需要採取進一步檢查和診斷,延長住院時間。
4.2 二、喉癌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喉癌(ICD-10:C32,D02.0)
行喉部分或全切除術術(ICD-9-CM-3:30.1-30.4)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1-3天 (術前日) | 住院第2-5天 (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初步確定手術方式和日期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 根據檢查結果等,進行術前討論,確定手術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 手術 □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耳鼻咽喉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 □ 肝腎功能、血糖、電解質、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等) □ 胸片、心電圖 □ 喉鏡檢查 □酌情CT和/或MRI或B超, | 長期醫囑: □ 耳鼻咽喉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普食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術前醫囑:明日全身麻醉下行喉部分或全切除術* □ 術前禁食水 □ 術前抗菌藥物 □ 術前準備 □ 留置鼻飼管(術前或術中,激光手術除外)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全麻術後常規護理 □ 喉部分或全切除術*術後常規護理 □ 氣管切開術後常規護理 □ 一級護理 □ 鼻飼飲食 □ 抗菌藥物 □ 其他特殊醫囑 臨時醫囑: □ 酌情心電監護 □ 酌情吸氧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 宣教、備皮等術前準備 □ 手術前物品準備 □ 手術前心理護理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21天
時間 | 住院第3-19日 (術後1-18天) | 住院第7-21天 (術後5-19天,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生查房 □ 住院醫生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注意病情變化 | □ 上級醫生查房,進行手術及傷口評估 □ 完成出院記錄、出院證明書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或二級護理 □ 酌情停用鼻飼飲食 □ 酌情停用抗菌藥物 □ 其他特殊醫囑 臨時醫囑: □ 換藥 □ 其他特殊醫囑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情況 □ 術後心理與生活護理 | □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指導術後氣管套管護理 □ 指導術後隨訪時間 □ 指導術後發音功能鍛鍊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實際操作時需明確寫出具體的術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