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臨牀路徑(2016年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zhèn fā xìng shì shàng xìng xīn dòng guò sù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臨牀路徑(2016年版)

4.1 一、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ICD-10:I47.113)。行藥物復律、直流電覆律及射頻消融術。

4.1.2 (二)診斷依據

心電圖檢查

(1)快而規則的QRS波羣,通常QRS波羣時限正常。當伴有預激發生逆傳型室上速、心室內差異傳導或束支阻滯時,則QRS波寬大畸形

(2)心律規則,頻率在150–250次/分之間。

(3)可見直立或倒置的異位P波,或難以辨認。

(4)部分病例ST段下移,T波低平或倒置。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1.查找引起室上速的病因,確定治療方案。

2. 刺激迷走神經

3.藥物治療或直流電覆律。

4.導管消融治療

5.獲得患者及家屬有關病情以及相關搶救的知情同意。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4-7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47.113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疾病編碼

2.除外缺血、電解質紊亂和藥物中毒等造成的室上性心動過速。

3.如同時患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間無需特殊處理(檢查和治療),也不影響第一診斷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後1-2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12導聯心電圖;

胸部正側位片;

心臟彩超;Holter

電解質、肝功、腎功、心肌酶和肌鈣蛋白

凝血功能

血常規+血型

乙肝、丙肝、梅毒抗體和抗HIV

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血氣分析;

4.1.7 (七)複查的檢查項目

1.必需的複查項目:心電圖

2.根據病情需要複查血氣、電解質等。

4.1.8 (八)出院標準。

1.生命體徵平穩。

2.心律轉爲竇性或24小時心電圖僅短陣室上速發作,不影響血流動力學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患者入院時已發生嚴重心功能不全或者合併先天性心臟病、急性感染等,或者患者行導管消融治療過程中出現手術相關併發症,需進行積極對症處理,完善相關檢查,向家屬解釋並告知病情,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增加住院費用,等。

4.2 二、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ICD-10:I47.113)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病例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4–8天

發病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到達急診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到達急診

(0–10分鐘)

到達急診

(0–30分鐘)

到達急診

(0–24小時)

□ 描記12導聯心電圖

□ 評價心電圖

□ 詢問病史

檢查生命體徵,體格檢查

□ 完成血流動力學評估

□ 根據患者病情,向家屬交代可能的風險、所需搶救措施(包括直流電轉復及氣管插管、動脈靜脈穿刺等),並獲得家屬的知情同意簽字

□ 請上級醫師會診

□ 如患者因血流動力學穩定,出現意識喪失,則迅速給予直流電覆律

□ 如果血流動力學穩定,未出現意識喪失,可等待會診後決定治療措施,給予藥物復律

□ 如患者出現休克症狀,但意識尚清可給予鎮靜藥物後電覆律

□ 向家屬交代病情,簽署相關知情同意書

□ 評價病史及基礎病,分析各項化驗結果

□ 再次向家屬交代病情和治療措施,簽署相關知情同意書

□ 準備收入相關病房

電解質紊亂、藥物中毒等誘因或無手術指徵採用“藥物治療流程”

□ 密切觀察患者心律情況

□如發作時心室率低於200bpm,每年發作<3次,藥物復律後可出院,發作頻繁後行射頻消融治療。

長期醫囑:

□ 吸氧

□ 心電、血壓和血氧監測

臨時醫囑:

□ 描記12導聯心電圖

血清心肌肌鈣蛋白測定

血常規血型動脈血氣分析

凝血功能

電解質、肝功、腎功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每小時測量記錄生命體徵

□ 臥牀、禁食水

□ 心電、血壓和血氧監測

□ 吸氧

臨時醫囑:

靜脈麻醉藥物(如需直流電覆律)

□ 直流電覆律(按需)

□ 描記12導聯心電圖(轉復後)

靜脈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直流電轉復後按需或血流動力學穩定者首選)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臥牀

□ 心電、血壓和血氧監測

□ 吸氧

臨時醫囑:

□ 針對異常化驗指標進行復查

主要護理工作

□ 協助患者或家屬完成掛號、交費等手續

□ 取血並建立靜脈通道,記錄患者一般情況和用藥

□ 一級護理

□ 準確記錄治療過程(時間、病情變化)

□ 一級護理

□ 準確記錄治療過程(時間、病情變化)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 詢問病情及體格檢查

瞭解近1-2周服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情況

分析病因、危險分層、監護強度、治療效果評估

□請上級醫師看病人,確定下一步治療方案,如行射頻消融停用一切抗心律失常藥

□ 完成病歷書寫

□ 向家屬交代可能的風險,所需診治方案,並獲得家屬的知情同意簽字

□ 如患者病情重,應當及時通知上級醫師

□ 上級醫師查房

□ 根據送檢項目報告,及時向上級醫師彙報,並予相應處理

□ 確定行射頻消融術

□ 完成病程錄,詳細記錄醫囑變動情況(原因及更改內容)

□    完成術前檢查

□    告知患者及家屬手術風險相關注意事項,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    提手術

□    與術者溝通,確定手術時間

長期醫囑

□ I或II級護理

□ 飲食

□ 心電、血壓和血氧監測(按需)

營養心肌藥物(按需)

臨時醫囑

□ 描記12導聯心電圖

□ Holter

超聲心動圖

□胸部正側位

長期醫囑

□ 一/二級護理

□ 飲食

□ 心電、血壓和血氧監測(按需)

營養心肌藥物(按需)

臨時醫囑

主要護理工作

□ 入院宣教

病房設施及相關規定介紹

心理及生活護理

心理及生活護理

□ 指導患者相關治療和檢查活動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3–4天

住院第4–7天

(出院日)

□ 完成病程錄,詳細記錄醫囑變動情況(原因及更改內容)

□ 上級醫師查房

□ 射頻消融術

□ 上級醫師查房準其出院

□ 完成出院小結

□ 出院宣教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飲食

□ 心電、血壓和血氧監測(按需)

營養心肌藥物(按需)

臨時醫囑

出院醫囑

□ 出院醫囑

□ 門診隨訪

主要護理工作

□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 出院宣教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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