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普魯卡因胺

局麻藥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yán suān pǔ lǔ kǎ yīn àn

2 英文參考

procainamide hydrochloride[朗道漢英字典]

3 鹽酸普魯卡因胺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鹽酸普魯卡因胺

3.1.2 漢語拼音

Yansuan Pulukayin'an

3.1.3 英文名

Procainamide Hydrochloride

3.2 結構式

3.3 分子式分子

C13H21N3O·HCl   271.79

3.4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爲N-[(2-二乙氨基)乙基]-4-氨基苯甲酰胺鹽酸鹽。按乾燥品計算,含C13H21N3O·HCl不得少於99.0%。

3.5 性狀

本品爲白色至淡黃色結晶性粉末;無臭;有引溼性。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溶解,在三氯甲烷中微溶,在乙醚中極溶解

3.5.1 熔點

本品的熔點(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C)爲165~169℃。

3.6 鑑別

(1)取本品0.1g,加水5ml,加三氯化鐵試液濃過氧化氫溶液各1滴,緩緩加熱至沸,溶液顯紫紅色,隨即變爲暗棕色至棕黑色。

(2)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398圖)一致。

(3)本品的水溶液氯化物的鑑別反應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Ⅲ)。

3.7 檢查

3.7.1 酸度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後,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H),pH值應爲5.0~6.5。

3.7.2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乾燥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0.3%(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L)。

3.7.3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3.7.4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3.8 含量測定

取本品約0.55g,精密稱定,照永停滴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Ⅶ A),用亞硝酸鈉滴定液(0.1mol/L)滴定。每1ml亞硝酸鈉滴定液(0.1mol/L)相當於27.18mg的C13H21N3O·HCl。

3.9 類別

麻藥

3.10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3.11 製劑

(1)鹽酸普魯卡因胺片  (2)鹽酸普魯卡因胺注射液

3.12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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