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血性視神經病變臨牀路徑(2016年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quē xuè xìng shì shén jīng bìng bià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缺血性視神經病變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缺血性視神經病變臨牀路徑(2016年版)

4.1 一、缺血性視神經病變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缺血性視神經病變(ICD-10: H47.004),包括前部缺血性視神經病變者(AION),特別是視力突然下降者。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視力突然下降,不伴顳動脈區變粗壓痛者。

2.典型視野改變:視野缺損常與生理盲點相連,其缺損大約佔視野的一個象限或一半範圍

3.可伴有眼部不適感覺,但無眼球轉動痛;

4.有發病誘因如情緒波動、精神緊張、外傷等;

5.視乳頭水腫狀,早期視乳頭水腫輕度呈淡紅或呈灰白色,多侷限於視乳頭某一象限,同時可伴有視盤周圍出血視網膜血管一般無異常,如有高血壓動脈硬化等可出現相應變化;

6.眼底熒光血管造影乳頭呈低熒光熒光充盈緩慢或不充盈呈缺損;

7.能排除炎性視神經病變以及顱內佔位性病變等。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2006年版):

1.針對病因治療;

2.改善微循環治療;

3.保護視神經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 H20.004缺血性視神經病變疾病編碼,特別是視力明顯下降,或一眼既往因缺血性視神經病變視神經萎縮、另一眼近期出現視力下降或典型視野損害者。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眼部檢查視力矯正視力眼壓裂隙燈檢查眼底檢查

2.輔助檢查:完善相關輔助檢查

(1)根據已有眼部輔助檢查及視功能情況,選擇眼底熒光血管造影視野、視盤區光學相關斷層掃描(OCT)、視覺電生理等;

(2)病因排查:進一步行實驗室、影像學等相關輔助檢查以排查相關疾病。

(3)對於需要應用口服糖皮質激素者,進一步對患者進行相關檢查評估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 針對病因治療:

高血壓動脈硬化心血管疾病爲常見的原因,根據病情及內科會診意見調控血壓、降血脂等;

2.發病2周內,可考慮全身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

3.改善微循環治療:給予全身及局部擴血管及改善微循環藥物治療;

4.保護視神經治療:給予營養神經藥物

5.對症支持治療:激素應用時補鈣、護胃、補鉀等藥物

4.1.8 (八)出院標準。

患者患眼視力平穩、提高或視野改善。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合併全身性疾病且需要專科或長期藥物治療者。

2.腦部血管性病變等所致缺血性病變者。

3.患者自身因素。

4.2 二、缺血性視神經病變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缺血性視神經病變(ICD-10 H47.004)

患者姓名:  性別: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0–14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5天

住院第6-14天

□         詢問病史

□         體格檢查

□         交代病情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和“住院病歷”

□      覈實各項檢查結果正常

□      上級醫師查房評估病情與患者溝通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調整全身用藥,控制血壓血糖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病情歸轉,若患者可以出院,則需完成“出院記錄”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

□        向患者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並書寫“出院須知”

□        預約複診日期

□      出具“診斷證明書”及“出院證明書”

長期醫囑:

□         眼科Ⅱ級護理或Ⅲ級護理

□         監測血壓

□         必要時監測血糖

□              應用改善微循環活血化瘀藥物

□              應用營養神經藥物

□              必要時糖皮質激素藥物應用

臨時醫囑:

□         血尿常規

□         血生化檢查

□         心電圖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免疫學相關檢查

□         眼部輔助檢查

□         相關影像檢查

長期醫囑:

□         眼科Ⅱ級護理或Ⅲ級護理

□         監測血壓

□         必要時監測血糖

□              應用改善微循環活血化瘀藥物

□              應用營養神經藥物

□              必要時糖皮質激素藥物應用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加用降眼壓、降血壓、降血糖、降血脂等相關治療)

□         必要時糖皮質激素藥物應用及補鈣、護胃、補鉀藥物應用

長期醫囑:

□         眼科Ⅱ級護理或Ⅲ級護理

□         監測血壓

□         必要時監測血糖

□              應用改善微循環活血化瘀藥物

□              應用營養神經藥物

□              必要時糖皮質激素藥物應用

□         今日出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必要時複查相關眼科及全身輔助檢查

□         出院帶藥: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主要護理工作

□  入院護理評估

□    病區環境及醫護人員介紹

□    醫院相關制度介紹

□    入院評估

□    執行醫囑

□    飲食宣教

□    觀察生命體徵

□    介紹相關治療、檢查、用藥等護理中注意的問題

□    完成護理記錄單書寫

□    指導患者儘快適應病區環境

□    按醫囑執行護理治療

□    介紹有關疾病的護理知識

□    介紹相關治療、檢查、用藥等護理中注意的問題

□    飲食宣教

□    觀察生命體徵

□    完成護理記錄單書寫

□    按醫囑執行護理治療

□    觀察生命體徵

□    心理與基礎護理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出院宣教,協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項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白班

小夜班

大夜班

白班

小夜班

大夜班

白班

小夜班

大夜班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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