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9月29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呼吸內科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62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呼吸內科6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肺血栓栓塞症、社區獲得性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氣管擴張症、支氣管哮喘和自發性氣
胸等呼吸內科6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
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ICD-10:J44.001/J44.10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呼吸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COPD診治指南(2007年修訂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學組)
1.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史。
2.出現超越日常狀況的持續惡化,並需改變常規用藥者。
3.患者短期內咳嗽、咳痰、氣短和(或)喘息加重,痰量增多,或痰的性狀發生改變,可伴發熱等炎症明顯加重的表現。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呼吸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COPD診治指南(2007年修訂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學組)
1.根據病情嚴重程度選擇治療方案。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21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J44.001/J44.10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後第1-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凝血功能、D-二聚體(D-dimer)、血沉、C反應蛋白(CRP),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痰病原學檢查;
4.1.7 (七)治療原則。
1.戒菸。
2.一般治療:吸氧,休息等。
4.抗菌藥物。
5.處理各種併發症。
4.1.8 (八)出院標準。
1.症狀明顯緩解。
2.臨牀穩定24小時以上。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2.病情嚴重,需要呼吸支持者,歸入其他路徑。
4.2 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ICD-10:J44.001/J44.10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0-21天
時間 | 住院第1-3天 | 住院期間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病情嚴重程度分級 □ 上級醫師查房 □ 明確診斷,決定診治方案 □ 開化驗單 □ 完成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 □ 病情評估,根據患者病情調整治療方案,處理可能發生的併發症 □ 指導吸入裝置的正確應用 □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AECOPD護理常規 □ 一~三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 控制性氧療 □ 吸痰(必要時) □ 抗菌藥物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血沉、D-二聚體、C反應蛋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 □ 預防深靜脈血栓(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AECOPD護理常規 □ 一~三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 控制性氧療 □ 吸痰(必要時) □ 抗菌藥物 臨時醫囑: □ 對症治療 □ 異常指標複查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 觀察患者情況 □ 指導氧療、吸入治療 □ 靜脈取血,用藥指導 □ 進行戒菸建議和健康宣教 |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