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蕭京
陶弘景曰王公貴勝。合藥之日。羣下竊換好藥。終不能覺。以此療病。故難責效餘以爲製藥必親者非親自監督。必委之素親信之人。始可託也。若竊換猶是小事。甚有仇家妒嫉。及競產爭寵。蕭牆內寡因而暗藏殺機。或賂奸醫。或誘婢僕。加入砒。或乘順便投入蠱毒。每見病家不及覺察。屢被傾生。迨至事泄。噬臍何及。此不容不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