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楊繼洲
氣盛則瀉之,虛則補之。針所不爲,灸之所宜。陰陽皆虛,火自當之。經陷下者,火則當之。經絡堅緊,火所治之。陷下則灸之。絡滿經虛,灸陰刺陽。經滿絡虛,刺陰灸陽。以火補者,毋吹其火,須待自滅,即按其穴。以火瀉者,速吹其火,開其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