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應經》)
在直鼻上,入髮際五分。灸七壯,止七七壯。禁針。
在直鼻上,入髮際一寸。針三分,以細三棱針,泄諸陽熱氣。灸三壯,不宜多;多則拔氣上,目不明。
在上星後一寸,有陷可容豆許。灸二七壯。
在頂中陷中,容豆許,去前髮際五寸,後髮際七寸。針二分,灸七壯,至
在項後髮際上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針四分,禁灸,灸之
在項後入髮際五分,宛宛中,仰頭取之。針三分,禁灸,灸之,令人啞。
在兩眉頭小陷宛宛中。針三分,三度刺,目大明,宜用鋒針出血。禁灸。
在眉後陷中。針三分,宜瀉不宜補。禁灸,灸之,令人目小無所見。
在耳廓中間,開口有空。針八分,灸三壯。
在腦後,髮際上兩旁起肉上各一寸三分,腦後枕骨俠腦戶,自髮際上四寸半。針三分,灸三壯。
在耳微前陷中,上關下一寸,動脈宛宛中,開口取之。針三分,不補。日灸五壯,止三七壯。
在腦空下髮際陷中。針一寸二分,灸不及針,日七壯,至百壯。炷不用大。
在耳前起肉當耳缺陷中。針三分。禁灸。病宜灸者,不過三壯。
在耳下八分,近前曲頰端上陷中,側臥開口有空。針四分,灸日七壯,至
在鼻孔旁五分。針三分,禁灸。
在俠口吻旁四分,外近下有脈微微動是。針三分半,可灸日七壯,二七
在鼻柱下溝中央。針四分,灸不及針,水腫惟針此穴。灸日三壯,止二百
在頤前脣棱下宛宛中,開口取之。針三分,灸日七壯,止七七壯,炷如小筋頭大。以上頭面部。
在缺盆上,大骨前寸半,以三指按,當中指下陷中是。止可針五分,若深,令人悶倒,速補足三裏。
肩
在肩端兩骨間,有陷宛宛中,舉臂取之。針八分,灸五壯,或日七壯,至
在一椎下,俯而取之。針五分,灸五壯。
在三椎下,俯而取之。灸二七壯。
在二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針五分,灸五壯。
在三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灸百壯。
在四椎下一分,五椎上二分,兩旁各三寸半,四肋三間,去胛骨容側指許。灸百壯,止千壯。
在五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灸七壯。
在七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灸三壯,止百壯。
在九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灸七壯。
在十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灸二七壯。
在十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灸三壯,針三分。
在十三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針五分,灸五壯。
在十六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針三分,灸三壯。
在十八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針三分,灸三壯。
在十九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針三分,灸七壯。
在二十一椎下,兩旁各一寸五分。針五分,灸三壯。
在二十一椎下宛宛中,自大椎至此,折三尺,舒身以腹挺地,兩手相重支額,縱四體,後乃取之。針八分,灸七壯,至二十一壯。
在骨端下三分。針三分,灸三十壯。以上肩背部。
在乳旁一寸半,直入又一寸半,第二肋端縫中。其寸用胸前寸折量。針四
在臍上二寸,兩旁各六寸。其寸用胸前兩乳間,橫折八寸,約之六寸,側臥,屈上足,伸下足,取動脈是。灸日七壯,至二七壯。
在季肋下一寸八分陷中,臍上二分兩旁各七寸半。針六分,灸七壯。
在兩乳間,折中取之。有陷是穴,仰而取之,禁針。灸七壯,止七七壯。
在兩歧骨下一寸。針三分,禁灸。
在鳩尾下一寸。針六分,灸七壯,止七七壯。
在巨闕下一寸,臍上五寸。針八分,灸二七壯。
去蔽骨尖四寸,下至臍四寸。針八分,灸二七壯,至百壯,止四百壯。
在中脘下二寸,臍上二寸。針八分,灸二七壯。
在臍上一寸。水病灸之大良。禁針,針之水盡即死。其別病針八分,灸七
在臍下一寸半宛宛中。針八分,灸七壯,止百壯。
在臍下二寸。針六分,灸二七壯,止百壯。
在臍下三寸。針八分,灸百壯,至三百壯。灸不及針,孕婦禁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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