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本無篇字。
目
(止)
下爲內
馬雲。、眼角也。目外決於面者爲銳。(俗雲外眼角)在內近鼻者爲內。(俗雲內眼角)眼之上胞屬於外。眼之下胞屬於內也。志雲。太陽爲目上綱。陽明爲目下綱。上爲外。下爲內者。乃太陽陽明之氣。主於上下之目也。簡案、此節與癲狂不相涉。必是古經殘文。
癲疾始生
(止)
張雲。先不樂。神志將亂也。頭重痛。視舉目赤。厥氣上行也。甚作極已而煩心。躁急不寧也。此皆癲疾將作之兆。顏、天庭也。候之於顏。邪色必見於此也。當取手太陽支正、小海。手陽明偏歷、溫溜。手太陰太淵、列缺等穴。瀉去邪血。必待其血色變而後止針也。甲乙。視上有直字。
血甚作極已而煩心
諸本作血變而止。癲疾始作。當改。
引口啼呼
(止)
血變而止
張雲。引口者。牽引歪斜也。或爲啼呼。或爲喘悸。當候於手陽明太陽二經。察病所在而刺之。穴如前。強、堅強也。左右牽引。病多在絡。故左強者當攻右。右強者當攻左。必候其血變而止。此繆刺之法也。
諸本陰下有手字。下太陽。吳本作手太陰。非。張雲。足太陽之委陽、飛陽、僕參、金門。足陽明三裏、解溪。足太陰隱白、公孫等穴皆主之。手陽明經穴同前。
置其血於瓠壺之中
(止)
骨也
志雲。瓠壺、葫蘆也。致其血於壺中。發時而血獨動者。氣相感召也。如厥氣搏於手太陰太陽。則血於壺中獨動。感天氣太陽之運動也。不動者。病入於地水之中。故當灸骨二十壯。經雲。陷下則灸之。此疾陷於足太陽太陰。故當灸足太陽之骨。馬雲。骨穴名長強。
齒諸分肉
(止)
不治
甲乙。、作頷。居、作倨。馬雲。、苦感切。舊釋以爲飢黃起行。今此篇與雜病篇有曰痛當有定所。想頷與可通用。屈原賦離騷雲。長頷亦何傷。又可總稱。張雲。之釋義雲飢而面黃色。乃與經旨不相合。動輸篇言。自腦出下客主人。則此當在腦之下。鬢之前。客主人之上。其即鬢骨之上。兩太陽之間爲也。骨癲疾者。病深在骨也。其齒諸穴分肉之間。皆邪氣壅閉。故爲脹滿。形則羸。唯骨獨居。汗出於外。煩悶於內。已爲危證。若嘔多沃沫。氣泄於下者。尤爲脾腎俱敗。必不可治。志雲。、葉坎。面也。分肉溪谷也。溪谷屬骨。骨居者。骨肉不相親也。簡案、、馬與甲乙符爲是。考工記。矩之直者爲倨。骨倨即強直之義。當從甲乙。
身倦攣急大
(止)
不治
張雲。暴僕、猝倒也。縱、弛縱也。治此者。如脈脹滿。則盡刺之以出其血。如脈不滿。則灸足太陽經。挾項之天柱、大杼穴。又灸足少陽經之帶脈穴。此穴相去於腰計三寸許。諸分肉。本輸謂諸經分肉之間。及四肢之輸。凡脹縱之所。皆當取也。王氏證治準繩雲□氣下泄。則自腎間正氣虛脫於下。故死。癲發如狂者。由心之陽不勝陰氣之逆。神明散亂。陽氣暴絕。故如狂。猶燈將滅而明也。
狂始生
(止)
甲乙。始上有之字。苦怒作善怒。張雲。神不足則悲。魂傷則狂妄不精。志傷則喜忘其前言。肝乘脾則苦怒。血不足則善恐、皆得之憂而且飢。致傷髒氣也。取手太陰之太淵、列缺。手陽明之偏歷、溫溜。足太陰之隱白、公孫。足陽明之三裏、解溪等穴。並可治之。必候其血色變而止針也。
狂始發
馬雲。上節言始生。而此曰始發。則病已成而發也。
張雲。手陽明太陽太陰經穴。俱如前。舌下者。任脈之廉泉也。少陰者。心經之神門、少衝也。簡案、手太陽上文不言取之。張偶誤耳。舌下少陰。蓋謂足少陰廉泉穴。
不盛釋之也
甲乙。盛下有者字。馬雲。如不盛。則釋之而不取也。張雲。當釋之無論也。
狂言驚
甲乙。言、作喜。是。
少氣之所生也
張雲。氣衰則神怯。所以妄見妄聞而驚呼也。
兩
狂者多食
(止)
不發於外者
張雲。多食見鬼。善暗笑者。以大善傷神所致。難經曰。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也。志雲。不發於外者。冷笑而無聲也。心氣虛故冷笑。心氣實則大笑矣。
未應如此者
張雲。謂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節之見證也。
簡案、此穴屬厥陰肝經。見本輸篇。而甲乙諸書。未有言及動脈者。唯外臺雲。橫向脛二寸。當脈中是也。
以法取之
馬雲。如前置血於瓠之中。而驗之也。張雲。如不已。則當照前五節求法以取之。
灸骨二十壯
甲乙作灸骨二十壯。骨者、尾屈也。志雲。骨乃督脈之所循。督脈與肝脈會於頭項。故灸骨。引厥陰之脈氣。復從下散也。
(止)
取井經也
張雲。風感於外。厥氣內逆。是爲風逆。身漯漯、皮毛寒慄也。唏然、時寒氣咽。抽息而噤也。飢則煩。飽則變動不寧。風邪逆於內也。手太陰表裏。肺與大腸也。足少陰、腎也。足陽明、胃也。清、寒冷也。取滎取井取經。即指四經諸穴爲言。漯、音磊。唏、音希。志雲。風淫未疾。故暴腫。四肢漯漯。寒溼也。唏然、寒兢貌。乃風動水寒之氣。而見此證也。簡案、漯漯蓋漯之義。水攢聚貌。見木華海賦。此狀四肢暴腫也。張注雜病篇。脣漯漯然。雲腫起貌是也。下文身漯漯亦同。唏、蓋唏噓之唏。唏噓又懼貌。故狀寒慄也。
足暴清
(止)
溫則瀉之
甲乙。煩、作。無小字。諸本緩作暖。當改。張雲。足暴清、暴冷也。胸若將裂。腸若刀切。懊痛楚也。煩不能食。氣逆於中也。脈大小皆澀。邪逆於經也。如身體溫暖。則當取足少陰以瀉之。身體清冷。則當取足陽明以補之。按、足少陰則湧泉、然谷。足陽明則厲兌、內庭、解溪、豐隆。皆主厥逆。簡案、胸若將裂。腸若將以刀切之。乃脹之甚故也。甲乙爲是。
下胸二脅
(止)
立快者是也
甲乙。二脅、作三肋間。動手間有應字。張雲。下胸二脅。謂胸之下左右二脅之間也。蓋即足厥陰之章門、期門。令病患咳。其脈動而應手者。是其穴也。又當取之背。以手按之。其病立快者。乃其當刺之處。蓋足太陽經。肺膈之間也。志雲。胸下二脅。乃手太陰中府、雲門之動脈處。簡案、胸下二字。若以爲中府、雲門。則不穩當焉。
內閉不得溲
(止)
以長針
張雲。此下四節。皆言厥逆兼證也。內閉不得溲者。病在水髒。故當刺足少陰經之湧泉、築賓。足太陽經之委陽、飛揚、僕參、金門等穴。上即督脈尾骨之上。穴名長強。刺以長針。第八針也。
(止)
動者之經也
張雲。太陰脾經。取隱白、公孫。陽明胃經。取三裏、解溪。厥陰肝經。取章門、期門。甚則兼少陰、陽明而取之。動者之經。謂察其所病之經而刺之。以上二節。甲乙載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篇中。
(止)
補足少陰
馬雲。身漯漯然而無所拘束。言吸吸然而無所接續。張雲。身漯漯、寒慄也。言吸吸、氣怯也。此皆精虛不能化氣。故當補足少陰腎經。志雲氣不則體重。
(止)
去血絡也
志雲。短氣者。氣上而短。故息短而不能連屬。若有動作。則氣更消索矣。張雲。此亦氣虛也。故宜補腎。但察有血絡。則當去之。按此二節。皆屬氣虛。不補手太陰而補足少陰者。陽根於陰。氣化於精也。治必求本。於此可見。用針用藥。其道皆然。簡案、以上六節。馬志併爲指癲狂而言。非也。風逆以下三節。張以爲厥逆之兼證。然以甲乙推之。各章異義。亦不必癲狂厥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