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新资源食品
mǎ kā fěn
玛咖粉由卫生部于2011年5月18日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批准为新资源食品。
玛咖粉
Lepidium meyenii Walp
人工种植的玛咖(十字花科独行菜属)
根茎
以玛咖为原料,经切片、干燥、粉碎、灭菌等步骤制成。
≤25克/天
淡黄色粉末
≥10%
≤10%
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
2.食品的标签、介绍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