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臨牀路徑(2017年縣醫院適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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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zǔ sāi xìng shuì mián hū xī zàn tíng zōng hé zhēng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7nián xiàn yī yuàn shì yòng bǎn )

2 基本信息

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臨牀路徑(2017年縣醫院適用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臨牀路徑(2017年縣醫院適用版)

4.1 一、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通氣綜合徵(ICD–10:I27.9)。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通氣綜合徵診治指南(基層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睡眠呼吸障礙學組編著)。

主要根據病史、體徵發現診斷線索;進行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確定初步診斷;有條件的可應用多導睡眠監測(PSG)確定診斷。

發現診斷線索:通過了解患者睡眠狀況的家人或朋友輔助採集病史。(1)晨起口乾(2)響亮而高低不均的鼾聲(3)家人發現睡眠中出現呼吸中斷現象(4)白天犯困。可以利用問卷評估、發現OSA高危患者

確定初步診斷:主要利用II~IV型便攜式睡眠監測設備進行初步診斷。記錄參數包括呼吸氣流、胸/腹運動、ECG/HR和血氧飽和度需要經驗的專業人員判讀結果。

確定診斷:有條件的單位可根據多導睡眠監測(PSG)結果確定診斷:全夜7小時的睡眠發生呼吸暫停和/或低通氣達30次以上或每小時超過5次,即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指數(AHI)≥5次/h者,可診斷爲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通氣綜合徵(SAHS)。常伴夜間打鼾、呼吸暫停和白天嗜睡等臨牀症狀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通氣綜合徵診治指南(基層版)》(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睡眠呼吸障礙學組編著)。

對所有高危患者均進行一般干預。對症狀典型、無嚴重併發症、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檢查符合OSA改變,即每小時的監測時間中睡眠呼吸事件>15次/h,經試驗性無創通氣治療主要症狀如白天嗜睡明顯改善可以長期治療。對≤14次/h的輕中度患者、治療效果不理想或伴有嚴重併發症的患者,建議轉診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3~7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27.9睡眠呼吸暫停疾病編碼,或經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符合初步診斷的患者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以OSA爲主要診斷及/或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6.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有條件者可行多導睡眠監測;

(2)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3)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血氣分析

(4)胸部正位片、心電圖

4.1.6.2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

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有條件者可行多導睡眠監測)、超聲心動圖、肺功能、心電HOLTER 、24小時動態血壓監測、頜面結構評估,條件具備時可以行X線頭影測量鼻咽檢查上氣道或頭顱核磁或CT檢查等。

4.1.7 (七)出院標準。

1.診斷明確但不需要積極治療者。

2.通過初篩或PSG檢查診斷明確且需要治療者:

(1)症狀明顯緩解。

(2)正壓通氣治療壓力滴定成功並可以出具治療處方

4.1.8 (八)變異及原因分析

1.存在併發症,需要轉診

2.病情複雜或合併其他睡眠疾病,需要轉診

3.試驗性無創通氣治療效果不理想需要轉診

4.病情嚴重,需要有創機械通氣者,歸入其他路徑。

5.存在需要手術或其他治療的解剖狹窄轉入相關科室或轉院。

4.2 二、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睡眠呼吸暫停低通氣綜合徵(ICD-10:I27.9)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3–7天

時間

住院第1-3天

住院期間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發現可能的併發症、合併症;發現可能的病因;病情嚴重程度分級

□上級醫師查房

□明確初步診斷,決定診治方案,包括預約睡眠呼吸監測(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或PSG)或直接進行治療

□開化驗單

□完成病歷書寫

□上級醫師查房

評估輔助檢查的結果

□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處理可能發生的併發症

□觀察治療的不良反應

□指導無創呼吸機的正確應用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長期醫囑

□呼吸內科護理常規

□一/二/三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控制性氧療(根據病情)

□無創呼吸機治療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凝血功能甲狀腺功能(必要時)

□胸片、心電圖B超

□肺功能超聲心動圖、頭顱MRI (必要時)

□多導生理記錄儀睡眠呼吸監測或初篩監測

□多導睡眠監測輔助無創呼吸機壓力滴定

長期醫囑:

□呼吸內科護理常規

□一/二/三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控制性氧療(根據病情)

□根據病情調整治療

□無創呼吸機治療

臨時醫囑

□複查血常規血氣分析(必要時)

氣道正壓通氣壓力水平的調整與治療

□治療的同時複查夜間經氧飽和度監測或便攜式睡眠呼吸監測,必要時在PSG 監測下進行治療

主要護理

工作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觀察患者情況

□指導正壓通氣治療

靜脈取血

□進行戒菸建議和健康宣教,特別是睡眠衛生教育

□協助患者完成實驗室檢查及輔助檢查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觀察療效及治療反應

□解決正壓通氣治療相關問題

□疾病相關健康教育

□制定相關的運動、飲食控制和隨訪計劃

病情變異記錄

□無□有,原因:

1. 發現有嚴重併發症或合併症

2. 發現有可以通過外科治療或口器矯正病因

3. 病情危重者

□無□有,原因:

1.病情惡化者

2.新出現嚴重的多系統併發症

3.需要外科治療或口器矯正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出院前1–3天

出院日

□上級醫師查房

評估治療效果

□確定出院日期及出院後治療方案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完成出院小結

□向患者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

□預約複診日期

長期醫囑:

□基本同前

□根據病情調

臨時醫囑:

□根據需要,複查有關檢查

出院醫囑:

□出院帶藥

□無創呼吸機處方

□門診隨診、定期隨訪

主要

護理

工作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

□觀察正壓通氣療效和副作用

□指導呼吸康復訓練(根據需要

□出院準備指導

□出院注意事項(戒菸酒、控制體重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出院指導

病情變異記錄

□無□有,原因:

1.無創呼吸機應用的副作用

2.需要轉入其他科進行治療

□無□有,原因:

1.需要轉入其他上級醫院進行治療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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