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舌癌臨牀路徑(2019年版)》由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19年12月2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印發,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9〕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爲進一步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牀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牀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牀路徑(2019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2月2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舌癌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舌癌(ICD-10:C02M8070/3)。
1.舌癌擴大切除術(ICD-9-CM-3: 25.3/25.4)。
2.頸淋巴清掃術(ICD-9-CM-3:40.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口腔醫學分冊(2016修訂版)》(中華口腔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6)。
1.病史:局部常有慢性刺激因素(如銳利牙尖或殘根);也可有白斑等癌前病損;或無明顯誘發因素,病變發展較快。
2.體徵:舌體局部潰瘍或浸潤塊,也可外突呈菜花狀,常有明顯自發痛或觸痛。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口腔醫學分冊(2017修訂版)》(中華口腔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7)。
選擇舌癌擴大切除術或舌癌擴大切除術+頸淋巴清掃術,其適應證爲:
2.根據不同情況,頸部淋巴結可予以觀察,或行選擇性或治療性頸淋巴結清掃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ICD-10:C02M8070/3舌癌疾病編碼。
2.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如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TNM分類:原發竈T1或T2,淋巴結N0或N1,遠處轉移M0。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1~3天
1.術前必須檢查的項目
(3)血生化。
(4)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2.根據病情可選擇
(2)必要時行曲面斷層、CT、MRI檢查。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15〕43號)執行。
2.青黴素類或其他類抗菌藥物,預防性用藥時間爲術前0.5~1小時靜脈輸注。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4天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術後鎮痛泵的應用。
3.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7~10天
4.1.10 (十)出院標準
1.患者一般情況良好,傷口癒合好,引流管拔除,傷口無感染,無皮下積液(或門診可處理的少量積液),無組織壞死。
2.無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有影響手術的全身疾病或合併症,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
4.侵及口底接近下頜骨的舌癌,擴大切除腫瘤時可能需要切除部分下頜骨。
4.2 二、舌癌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舌癌(ICD-10:C02M8070/3)
行舌癌擴大切除術+頸淋巴清掃術(ICD-9-CM-3:25.3/25.4+40.4)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4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3天 | 住院第3~4天(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初步術前病情評估 □ 初步確定手術方式和日期 | □ 上級醫師查房 □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 根據體檢、病理結果、影像學檢查等,進行術前討論,確定手術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簽署自費用品協議書、輸血同意書(必要時) | □ 手術 □ 術者或第一助手完成手術記錄 □ 上級醫師查房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外科三級護理或二級護理常規 □ 飲食:普通飲食/糖尿病飲食/其他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術前醫囑 □ 擬明日在局部麻醉+監測/局部麻醉+強化/全身麻醉下行/舌癌擴大切除術/舌癌擴大切除+頸淋巴清掃術/舌癌擴大切除術+頸淋巴結清掃術+下頜骨方塊切除術 □ 術前6小時禁食、禁水 □ 抗菌藥物皮試 □ 術前0.5~1小時靜注抗菌藥物 □ 術前插胃管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術後6小時流質飲食 □ 保留胃管、禁食、禁水1日 □ 間斷胃腸減壓 □ 保留頸部負壓引流管 臨時醫囑 □ 心電監護、吸氧 □ 補液 □ 其他特殊醫囑 |
主要護理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執行入院後醫囑 | □ 晨起靜脈取血 □ 衛生知識及手術知識宣教 □ 囑患者禁食、水時間 □ 藥敏試驗 | □ 術前更衣、遵醫囑插胃管、給藥 □ 觀察術後病情變化 □ 觀察創口出血及引流情況 □ 保持各種管路通暢 □ 給予術後飲食指導 □ 指導並協助術後活動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6天 (術後第1~2天) | 住院第6~10天 (術後第3~6天) | 住院第10~14天 (術後第7~10天,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 上級醫師查房 □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 記錄病理結果 □ 更換頸部傷口敷料,觀察傷口癒合情況 □ 根據引流情況決定是否拔除引流管 □ 根據患者進食情況調整補液量 |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手術及傷口評估,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和切口癒合不良情況,明確是否出院 □ 根據傷口癒合情況,逐步拆除縫線(口外傷口5~7天,口內傷口7~10天) □ 完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向患者交代出院後的注意事項,如:返院複診的時間、地點,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是否需要配合術後放療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或二級護理 □ 飲食:流質飲食/鼻飼流質飲食 □ 霧化吸入 臨時醫囑 □ 止痛 □ 補液(視情況而定)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或三級護理 □ 飲食:流質飲食/鼻飼流質飲食 □ 抗菌藥物(根據病情停用) 臨時醫囑 □ 換藥 □ 拔除負壓引流管(引流量≤20ml/24h) | 出院醫囑 □ 拆線 □ 出院(帶藥) |
主要護理工作 | □ 觀察病情變化 □ 觀察創口出血情況 □ 觀察進食情況並給予指導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 觀察病情變化及飲食情況 □ 心理與生活護理 □ 指導功能鍛鍊 | □ 指導辦理出院手續 □ 指導複查時間和注意事項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