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皮上劃痕用鼠疫活疫苗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3.1.2 漢語拼音
Pishang Huahenyong Shuyi Huoyimiao
3.1.3 英文名
Plague Vaccine (Live) for PercutaneousScarification
3.2 定義、組成及用途
本品系用鼠疫桿菌的弱毒菌株經培養後收集菌體,加入穩定劑凍乾製成。用於預防鼠疫。
3.3 1 基本要求
生產和檢定用設施、原材料及輔料、水、器具、動物等應符合“凡例”的有關要求。
3.4 2 製造
3.4.1 2.1 菌種
生產用菌種應符合“生物製品生產檢定用菌毒種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
3.4.1.1 2.1.1 名稱及來源
採用鼠疫桿菌弱毒菌株EV株。
3.4.1.2 2.1.2 種子批的建立
3.4.1.3 2.1.3 種子批的傳代
3.4.1.4 2.1.4 種子批的檢定
3.4.1.4.1 2.1.4.1 培養特性
在瓊脂平皿上,35~37℃培養44~48小時之菌落應爲粗糙型,在肉湯培養基的液麪有薄菌膜,管底有沉澱物,肉湯透明。
3.4.1.4.2 2.1.4.2 染色鏡檢
3.4.1.4.3 2.1.4.3 生化反應
發酵葡萄糖,產酸不產氣;石蕊牛乳輕度變紅;在甘油培養基內不產酸不產氣(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Ⅺ V)。
3.4.1.4.4 2.1.4.4 噬菌體裂解試驗
將EV菌種塗於瓊脂平皿上,加入106以上的鼠疫噬菌體1滴,於28℃培養44~48小時,噬菌體流過處應無本菌生長。
3.4.1.4.5 2.1.4.5 特異性毒性試驗
選用體重300~400g豚鼠3只,每隻皮下注射含菌1.2×1010(於28~30℃培養44~48小時)的培養物。在注射後第6天解剖1只,第21天解剖2只。肉眼檢查注射部位、脾、肝和肺,並用脾、肝、肺及心血進行培養,其中心血和肺經培養應無本菌生長。肉眼檢查病變,注射部位可見充血,浸潤變爲膿瘍,肝和脾可有丘疹狀結節,肺部不應有鼠疫特異病變爲合格。肺部如有顯著病變時,應用同數量豚鼠複試,若仍有顯著病變時,菌種應廢棄。
3.4.1.4.6 2.1.4.6 免疫力試驗
選用體重200~250g的豚鼠10只,每隻皮下注射含菌7.0×105(於28~30℃培養44~48小時)的培養物,幹20~25天后進行攻擊,每隻皮下感染鼠疫強毒菌200MLD。同時用3組豚鼠作對照,每組3只,各組豚鼠分別皮下注射0.5MLD、1MLD及2MLD的毒菌。免疫組及對照組至少觀察25天。免疫動物存活不少於8只;而對照動物注射0.5MLD部分死亡,注射1MLD或2MLD全部死亡時,免疫力試驗爲合格。
3.4.1.5 2.1.5 種子批的保存
3.4.2 2.2 原液
3.4.2.1 2.2.1 生產用種子
3.4.2.1.1 2.2.1.1 第1代菌種
將工作種子批菌種啓開後,接種於厚金格爾瓊脂培養基上,於28~30℃培養44~48小時爲第1代,置2~8℃保存可使用15天。
3.4.2.1.2 2.2.1.2 第2代菌種
用生理氯化鈉溶液將第1代菌種洗下,接種足夠量的種子瓶,於28~30℃培養44~48小時爲第2代,培養物經純菌檢查合格後,棄去凝固水,用無菌生理氯化鈉溶液製成菌懸液。由此製備適宜數量的生產用種子。
3.4.2.1.3 2.2.1.3 第3代菌種
在第2代菌種不夠的情況下,用生理氯化鈉溶液將第2代菌種洗下,接種足夠量的種子瓶,於28~30℃培養44~48小時爲第3代,培養物經純菌檢查合格後,棄去凝固水,用無菌生理氯化鈉溶液製成菌懸液。由此製備適宜數量的生產用種子。
3.4.2.2 2.2.2 生產用培養基
採用厚金格爾瓊脂培養基(pH6.8~7.2)或經批准的其他培養基。
3.4.2.3 2.2.3 接種和培養
將第2代或第3代生產用種子接種在生產用培養基上,於28~30℃培養44~48小時後,逐瓶檢查,有雜菌者廢棄。
3.4.2.4 2.2.4 收穫
用由蔗糖、明膠、硫脲、味精及尿素組成的穩定劑洗下菌苔(洗菌前棄去凝固水)或將菌苔刮入上述穩定劑內,進行純菌試驗,合格後方可合併製成原液。
3.4.2.5 2.2.5 原液檢定
按3.1項進行。
3.4.3 2.3 半成品
3.4.3.1 2.3.1 配製
根據3.1.2項測定的原液濃度,用穩定劑稀釋至每1ml含菌1.6×1010。
3.4.3.2 2.3.2 半成品檢定
接3.2項進行。
3.4.4 2.4 成品
3.4.4.1 2.4.1 分批
3.4.4.2 2.4.2 分裝與凍幹
應符合“生物製品分裝和凍幹規程”規定。分裝後應立即凍幹,可真空封口,亦可充氮封口。
3.4.4.3 2.4.3 規格
按標示量復溶後每瓶0.5ml (10次人用劑量),含菌8.0×109;按標示量復溶後每瓶1.0ml(20次人用劑量),含菌1.6×1010。每1次人用劑量含活菌數應不低於2.0×108。
3.4.4.4 2.4.4 包裝
3.5 3 檢定
3.5.1 3.1 原液檢定
3.5.1.1 3.1.1 純菌檢查
按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Ⅻ A方法做純菌檢查,生長物做塗片鏡檢,應符合鼠疫EV菌株特徵,不得有雜菌。
3.5.1.2 3.1.2 濃度測定
用國家藥品檢定機構分發的濃度測定用參考品,以分光光度法或其他方法測定濃度。
3.5.2 3.2 半成品檢定純菌檢查
按3.1.1項進行。
3.5.3 3.3 成品檢定
除裝量差異和水分測定外,按標示量加入氯化鈉注射液復溶後,進行其餘各項檢定。
3.5.3.1 3.3.1 鑑別試驗
按2.1.4.4項進行。
3.5.3.2 3.3.2 物理檢查
3.5.3.2.1 3.3.2.1 外觀
應爲白色或淡黃色疏鬆體,按標示量加入生理氯化鈉溶液後,應在半分鐘內復溶,並呈均勻懸液。
3.5.3.2.2 3.3.2.2 裝量差異
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Ⅰ A),應符合規定。
3.5.3.3 3.3.3 水分
應不高於3.0%(2010年版藥典三部附錄Ⅶ D)。
3.5.3.4 3.3.4 純菌檢查
按3.1.1項進行。
3.5.3.5 3.3.5 菌落和菌形檢查
3.5.3.6 3.3.6 濃度測定
用國家藥品檢定機構分發的濃度測定用參考品,以分光光度法測定,每1次人用劑量含菌數不高於9.5×108。
3.5.3.7 3.3.7 活菌數測定
取本品3瓶,混勻並稀釋至菌數爲1.0×103/ml,接種5個平皿,每個平皿接種0.1ml。均勻塗抹後置28~30℃培養2~3天。每1次人用劑量含活菌數應不低於2.0×108。
3.5.3.8 3.3.8 效力測定
取每5批疫苗中的首批進行效力測定。用體重250~300g豚鼠10只,每隻皮下注射含菌5.0×107,注射後20~25天以200MLD的鼠疫毒菌進行皮下攻擊。同時有3組豚鼠作對照,每組3只,分別於各組豚鼠皮下注射0.5MLD、1MLD和2MLD。各組動物於注射後,觀察25天。免疫動物存活不少於8只;而對照組動物注射0.5MLD部分死亡,注射1MLD或2MLD全部死亡時,效力測定爲合格。
3.5.3.9 3.3.9 特異性毒性檢查
取體重250~350g豚鼠2只,每隻皮下注射含菌1.2×1010的本品,第6天稱體重,體重減輕應不超過20%,並取其中1只解剖,另1只觀察到21天解剖。檢查項目及要求同2.1.4.5項。
3.5.3.10 3.3.10 稀釋劑
3.6 4 保存、運輸及有效期
3.7 5 使用說明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皮上劃痕用鼠疫活疫苗
英文名稱:Plague Vaccine (Live) for PercutaneousScarification
漢語拼音:Pishang Huahenyong Shuyi Huoyimiao
【成分和性狀】
本品系用鼠疫菌弱毒菌株經培養後收集菌體,加入穩定劑凍乾製成。爲白色或淡黃色疏鬆體,復溶後爲均勻懸液。
【接種對象】
疫區或通過疫區的人員。
【作用與用途】
【規格】
按標示量復溶後每瓶0.5ml(10次人用劑量),含菌8.0×109;按標示量復溶後每瓶1.0ml(20次人用劑量),含菌1.6×1010。每1次人用劑量活菌數不低於2.0×108。
(1)按標示量加入氯化鈉注射液溶解。每瓶20次人用劑量者加入1.0ml,10次人用劑量者加入0.5ml,復溶後的疫苗應在1小時內用完。
(2)在上臂外側三角肌上部附着處皮上劃痕接種。在接種部位上滴加疫苗,每1次人用劑量0.05ml。用消毒針劃成“井”字,劃痕長度約1~1.5cm,應以劃破表皮稍見血跡爲宜。劃痕處用針塗壓10餘次,使菌液充分進入劃痕內。接種後局部應裸露至少5分鐘。
(3) 14週歲以下兒童,疫苗滴於兩處劃2個“井”字,14週歲以上者疫苗滴於三處劃3個“井”字。“井”字間隔2~3cm。
(4)接種人員每年應免疫1次。
【不良反應】
常見不良反應:
(1)接種後24小時內,在注射部位可出現疼痛和觸痛,注射局部紅腫浸潤輕、中度反應,多數情況2~3天內自行消失。
(2)接種疫苗後可出現一過性發熱反應。其中大多數爲輕度發熱反應,持續1~2天后可自行緩解,一般不需處理;對於中度發熱反應或發熱時間超過48小時者,可給予對症處理。
罕見不良反應:
極罕見不良反應:
【禁忌】
(1)已知對該疫苗的任何成分過敏者。
(2)患急性疾病、嚴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和發熱者。
【注意事項】
(1)本品僅供皮上劃痕用,嚴禁注射!
(2)以下情況者慎用:家族和個人有驚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癲癇史者、過敏體質者、6個月以上的哺乳期婦女。
(3)疫苗瓶有裂紋、標籤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復溶後出現渾濁等外觀異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開啓後應立即使用,如需放置,應置2~8℃,並於1小時內用完,剩餘均應廢棄。
(5)應備有腎上腺素等藥物,以備偶有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時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後應在現場觀察至少30分鐘。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應至少間隔1個月以上接種本品,以免影響免疫效果。
(8)消毒皮膚只可用酒精,不可用碘酒,並在酒精揮發後再行接種。
(10)本品爲減毒活疫苗,不推薦在該疾病流行季節使用。
(11)嚴禁凍結。
【貯藏】
於2~8℃避光保存和運輸。
【包裝】
【有效期】
12個月。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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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