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大全良方》

宋 陳自明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妊娠胎不長養方論第二

妊娠之人,有宿挾疾而後有娠。或有娠時,節適乖理,致生疾病,並令臟腑衰損,氣力虛羸,令胎不長。故須服藥,去其疾病,益其氣血,以扶養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