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動脈高壓臨牀路徑(2016年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fèi dòng mài gāo yā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肺動脈高壓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4月1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阿爾茨海默病等2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401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阿爾茨海默病等24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4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制定了阿爾茨海默病等24個病種的臨牀路徑(名單附後),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中參考執行。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 發佈,請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登陸網站下載,並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的臨牀路徑、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4月19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肺動脈高壓臨牀路徑

4.1 一、肺動脈高壓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肺動脈高壓(ICD–10:I27.0;I27.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呼吸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肺動脈高壓診斷和治療指南》(歐洲呼吸學會,2009年),《肺動脈高壓診斷和治療專家共識》(世界衛生組織工作組,2013年)。

1.結合臨牀表現和危險因素識別可疑肺動脈高壓患者超聲心動圖顯示sPAP≥50mmHg);

2.對高危/或疑診患者行血流動力學檢查,明確是否存在肺動脈高壓,其血流動力學診斷標準爲:在海平面,靜息狀態下,右心導管檢查測肺動脈平均壓(mean pulmonary artery pressure, mPAP)≥25mmHg;如果針對第一大類肺動脈高壓,同時還需要動脈楔壓(pulmonary artery wedge pressure, PAWP)<15mmHg,肺血管阻力≥3wood單位;

3.對證實肺動脈高壓患者進行病因學分析和臨牀歸類;

4.對肺動脈高壓進行臨牀評估功能評價。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呼吸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肺動脈高壓診斷和治療指南》(歐洲呼吸學會,2009年),《肺動脈高壓診斷和治療專家共識》(世界衛生組織工作組,2013年)。

1.治療原發病。

2. 一般治療

1)  活動和旅行

2)  預防感染

3)  避孕、絕經期激素替代治療

4)  降低血液粘度

5)  抗凝治療

6)  氧療

7)  糾正心衰治療

8)  心理治療

3. 藥物治療

1)  鈣通道阻滯劑(calcium channel blockers,CCB)

2)  前列環素藥物(Prostanoids)

3)  內皮素-1受體拮抗劑(Endothelin-1 Antagonists)

4)  磷酸二酯酶抑制劑-5(phosphodiesterase-5,PDE-5)

5)  可溶性鳥苷酸環化酶激動劑

6)  Rho-激酶抑制

7)  聯合用藥

4. 介入及手術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5–3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肺動脈高壓疾病編碼(ICD-10:I27.0;I27.2)。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的診療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凝血功能D-二聚體(D–dimer)、紅細胞沉降率C反應蛋白(CRP)、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NBP或腦鈉肽前體(NT-proBNP)、肌鈣蛋白T或I,免疫指標(包括心磷脂抗體)、甲狀腺功能自身抗體檢查蛋白S蛋白C、抗凝血酶III等易栓症相關檢查腫瘤標誌物,胸部正側位X線片、心電圖超聲心動圖、雙下肢靜脈超聲,肺功能(病情允許時)、通氣灌注掃描、CT肺動脈造影,右心漂浮導管檢查或同時行肺動脈造影檢查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

胸部高分辨率CT、磁共振肺動脈造影心臟磁共振檢查,腹部B超甲狀腺超聲結締組織疾病相關檢查(如脣腺活檢腮腺動態顯像、肌肉皮膚活檢等),睡眠呼吸監測,急性血管活性試驗。

3.住院期間需要複查的項目

複查血常規凝血功能,複查心電圖,異常指標複查,重症患者必要時複查BNP、肌鈣蛋白T或I、血氣分析,危重患者複查心臟超聲

4.住院期間選擇用藥。

1)抗凝治療:肝素低分子肝素華法林等。

2)血管活性藥物應用

呼吸循環支持治療

4.1.7 (七)出院標準。

1.症狀相對穩定,確定長期治療方案。

2.臨牀穩定72h以上。

4.1.8 (八)變異及原因分析

肺動脈高壓一般病情比較複雜,疑診患者需要比較多的檢查確定類型,臨牀路徑變異較多。

1.存在併發症,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延長住院時間。

2.病情嚴重,需要呼吸支持者,歸入其他路徑。

3.伴有其他疾病,需要相關診斷治療。

4.2 二、肺動脈高壓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肺動脈高壓(ICD-10:I27.9)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5–30天

時間

住院第1-3天

住院期間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進行病情初步評估,病情嚴重程度分級

□ 上級醫師查房

□ 明確診斷,決定診治方案

□ 開化驗單

□ 完成病歷書寫

□ 上級醫師查房

評估輔助檢查的結果

□ 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處理可能發生的併發症

□ 觀察藥物不良反應

□ 指導吸入裝置的正確應用

□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長期醫囑

□ 呼吸內科護理常規

□ 一/二/三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控制性氧療(根據病情)

心電圖血氧飽和度監測(必要時)

血管活性藥、利尿劑、抗凝劑(根據情況)

□ 糾正酸鹼失衡和電解質紊亂

糖皮質激素胃黏膜保護劑(必要時)

臨時醫囑:

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肝功能、腎功能電解 質、血氣分析紅細胞沉降率D-二聚體C反應蛋白、腦鈉肽、凝血功能自身抗體甲狀腺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

□ 胸片、心電圖超聲心動圖心肌酶學、肺功能

□ 根據情況選擇通氣灌注掃描、CT肺動脈造影或磁共振肺動脈造影心臟磁共振、或胸部高分辨CT、腹部B超、下肢靜脈超聲(必要時)

□ 右心漂浮導管和肺動脈造影(必要時)

□ 維持水、電解質酸鹼平衡

長期醫囑:

□ 呼吸內科護理常規

□ 一/二/三級護理常規(根據病情)

控制性氧療(根據病情)

心電圖血氧飽和度監測(必要時)

血管活性藥、利尿劑、抗凝劑

□ 糾正酸鹼失衡和電解質紊亂

糖皮質激素胃黏膜保護劑(必要時)

□ 根據病情調藥物

臨時醫囑

對症治療

□ 複查血常規血氣分析(必要時)

□ 異常指標複查

根據情況,選擇結締組織疾病的進一步檢查

主要護理

工作

□ 介紹病房環境、設施和設備

□ 入院護理評估、護理計劃

□ 指導氧療、吸入治療

靜脈取血、用藥指導

□ 進行健康宣教

□ 協助患者完成實驗室檢查及輔助檢查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及病情變化

□ 觀察療效及藥物反應

□ 疾病相關健康教育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出院前1-3 天

出院日

主要

診療

工作

□      上級醫師查房

□      評估治療效果

□      確定出院日期及出院後治療方案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紀錄

□      完成出院小結

□      向患者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

□      預約複診日期

長期醫囑:

□      基本同前

□      根據病情調

臨時醫囑:

□      根據需要,複查有關項目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主要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一般情況

□      觀察療效、各種藥物作用不良反應

□      指導呼吸康復訓練(根據需要

□      恢復期心理和生活護理

□      出院準備指導

□      出院注意事項(戒菸、避免煙塵吸入、堅持康復鍛鍊、注意保暖、加強營養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指導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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