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引產陰道分娩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
覈對孕周,符合引產要求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
不伴產科併發症
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4 (四)標準住院日4-5天。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3)血型、感染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大生化(孕期未做者);
(4)心電圖(孕期未做者);
(5)胎心監護;
電解質、C-RP等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
觀察臨產徵象
引產
4.1.7 (七)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根據患者病情選擇預防性抗菌藥物(如合併GBS感染,臨產後需青黴素治療)
2、宮縮誘導藥物
4.1.8 (八)分娩方式的選擇。
4.1.9 (九)產後恢復1-3天。
3、可根據產時選擇預防性抗炎藥物
4.1.10 (十)出院標準。
1、一般狀況良好
2、無感染徵象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本路徑以陰道分娩方式終止妊娠,若爲剖宮產則進入剖宮產臨牀路徑。
實施本路徑時,若產程中、引產中及治療過程中出現剖宮產指徵(如胎兒窘迫、難產等)即退出路徑。
有感染者退出路徑
引產至陰道分娩結束時間不確定,跨度可爲1-3天,故標準住院天數存在變異。
4.2 二、臨牀路徑執行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孕41周(ICD-10:);行引產陰道分娩
患者姓名: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4-5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診 療 工 作 | □ 產科檢查 □ 宮頸評分 □ 檢查頭盆關係 □ 縮宮素點滴引產 | □ 人工破膜引產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產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自主體位 □ 普食 □ 自測胎動60分鐘 □ 氧氣吸入 臨時醫囑: □ 骨盆內診 □ 宮頸評分 □ 胎心外電子監護 □ 彩超產科常規 □ 留血樣 □ 凝血 □ 尿常規 □ 心電圖 □ 感染疾病篩查 □ 乙肝五項 □ 催產素點滴引產 □ | 長期醫囑: □ 臨時醫囑: □ 骨盆內診 □ 宮頸評分 □ 人工破水 □ 胎心外電子監護 | 長期醫囑: □ 產後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普食 □ 自主體位 □ 乳房護理 □ 乳腺按摩 臨時醫囑: □ 胎心外電子監護 □ 佩戴腕帶 □ 接生費 □ 陰道填紗 □ 肛查 □ 骨盆內診 □ 手取胎膜 □ 血常規 |
護理工作 | □ □ □ | □ □ □ | □ □ □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