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縮窄性心包炎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縮窄性心包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縮窄性心包炎(ICD-10:I31.1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2015年ESC心包疾病診治指南。
4.1.2.1 1.臨牀特點:
主要表現爲乏力、呼吸困難、尿少、頸靜脈充血 / 怒張、肝臟腫大、雙下肢水腫、胸水、腹水等心臟舒張功能受限所致的一系列循環障礙。縮窄性心包炎常由細菌性心包炎(化膿性心包炎、結核性心包炎)、免疫介導、腫瘤相關性心包炎、心臟術後、放射治療後等原因導致。
4.1.2.2 2.診斷:
主要依靠臨牀表現和相關檢查。首選經胸超聲心動圖檢查,典型表現心包層增厚、鈣化。但也有部分患者心包無增厚。心室活動受限以及隨呼吸運動而發生的改變是超聲心動圖及心導管造影診斷縮窄性心包炎的重要特徵。心臟CT 和心臟核磁共振檢查作爲次選影像學檢查,主要用於評估心包受累的程度和範圍。在其他非侵入性檢查手段不能確診時,可採用心導管檢查。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第一診斷爲縮窄性心包炎(ICD-10:I31.102)。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2-3周。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5.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4.1.5.2 2.根據患者病情進行的檢查項目
(2)心導管檢查;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2.特殊病因如結核性心包炎,推薦採用藥物治療預防其進展爲縮窄性心包炎;
3.一過性心包縮窄或由炎症因素導致的新近診斷的心包縮窄,可考慮經驗性抗炎治療;
4.1.7 (七)出院標準。
4.1.8 (八)變異及原因分析。
1.腫瘤、活動性結核、未控制的免疫系統疾病等其它系統性疾病所致縮窄性心包炎;
2.出現嚴重併發症。
4.2 二、縮窄性心包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縮窄性心包炎(ICD-10:131.102)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月日 出院日期: 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 14-21 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
診 療 工 作 | □ 心電監測 □ 完成病歷及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對症治療 | □ 繼續生命體徵監護 □ 心電監測 □ 觀察症狀及體徵變化 □ 完成病歷、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繼續對症治療 | □ 繼續生命體徵監護 □ 心電監測 □ 評估初步治療效果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和病程記錄 □ 根據病因選擇相應治療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縮窄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吸氧(必要時) □ 低鹽飲食 □ 記錄出入量、體重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 | 長期醫囑: □ 縮窄性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吸氧(必要時) □ 低鹽飲食 □ 記錄出入量、體重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 | 長期醫囑: □ 縮窄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吸氧(必要時) □ 低鹽飲食 □ 記錄出入量 □ 酌情加用病因治療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 | ||||
護理工作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無□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
時間 | 住院第4-10天 | 住院第11-15天 | 住院第16-21天 (出院日) | ||||
診 療 工 作 | □ 繼續生命體徵監護 □ 心電監測 □ 評估初步治療效果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和病程記錄 □ 根據病因選擇相應治療 | □ 繼續生命體徵監護 □ 心電監測 □ 觀察症狀及體徵變化 □ 完成病歷、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繼續或調整治療方案 | 通知患者和家屬 □ 通知住院處 □ 完成病歷書寫 □ 將出院記錄副本交給患者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縮窄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吸氧 □ 低鹽飲食 □ 記錄出入量 □ 病因治療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 | 長期醫囑: □ 縮窄性性心包炎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吸氧 □ 低鹽飲食 □ 記錄出入量 □ 病因治療 臨時醫囑: | 出院醫囑: □ 注意事項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
護理工作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 幫助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指導 |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