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肌炎/多發性肌炎臨牀路徑(2009年版)

2009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1 拼音

pí jī yán /duō fā xìng jī yá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09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皮肌炎/多發性肌炎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9月25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皮膚性病科5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54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皮膚性病科5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帶狀皰疹皮肌炎尋常型天皰瘡、重症多形紅斑中毒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皮膚性病科5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皮肌炎/多發性肌炎臨牀路徑(2009年版)

4.1 一、皮肌炎/多發性肌炎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皮肌炎/多發性肌炎(ICD-10:M33)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診治指南》(中華醫學會風溼病學分會,2004年)

1.對稱性近端肌無力,伴或不伴吞嚥困難、呼吸肌無力。

2.血清肌酶升高,特別是肌酸磷酸激酶(CK)升高。

3.肌電圖異常。

4.肌活檢異常。

5.特徵性的皮膚損害(眶周水腫伴暗紫紅皮疹、Gottron徵等)。

符合1-4條中任何3條或以上可確診多發性肌炎,同時有第5條者可診斷爲皮肌炎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診治指南》(中華醫學會風溼病學分會,2004年)

1.糖皮質激素

2.免疫抑制劑

3.大劑量靜脈丙種球蛋白

4.支持療法。

5.皮疹的治療。

6.合併症的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2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M33皮肌炎/多發性肌炎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第1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及隱血;

(2)血液學檢查: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清肌酶譜、ANA、ENA、dsDNA、RF、免疫球蛋白補體血沉、抗“O”、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24小時尿肌酸、24小時尿肌酐

(4)X線胸片、心電圖

2.根據病情選擇:

(1)肌電圖肌肉活檢

(2)肌肉MRI、超聲心動圖、肺功能、肺高分辨率CT(胸片提示間質性肺炎者);

(3)腫瘤相關篩查:腫瘤抗原及標誌物,選擇行B超、CT、MRI檢查,消化鋇餐內窺鏡

4.1.7 (七)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糖皮質激素潑尼松/甲潑松龍等,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

2.免疫抑制劑:可選用環磷酰胺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環孢素等,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

3.根據病情可選用大劑量靜脈丙種球蛋白,用藥時間爲3-5天或視病情而定。

4.針對皮疹可選擇羥氯喹沙利度胺及外用製劑等。

5.根據病情選擇用藥:

(1)糖皮質激素的輔助用藥,如止酸、保護胃粘膜、降糖、降壓藥物等;

(2)抗生素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根據血、分泌物和排泄物的微生物培養及藥敏結果選用,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

(3)支持療法、對症治療等。

6.危重病情的搶救:

(1)機械通氣

(2)抗呼吸、循環衰竭藥物等。

4.1.8 (八)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及隱血;

(2)血清肌酶譜、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

(3)24小時尿肌酸、24小時尿肌酐

2.根據患者病情選擇複查痰液細菌培養藥敏試驗血氣分析、胸部影像檢查等。

4.1.9 (九)出院標準。

1.臨牀症狀好轉。

2.血清肌酶恢復或接近正常。

3.糖皮質激素可改爲口服。

4.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伴有合併症如惡性腫瘤,或其他併發症,需進一步診斷及治療或轉至其他相應科室診治。

2.對常規治療效果差,需延長住院時間。

3.如發生呼吸衰竭,需行機械通氣治療,延長住院時間,增加住院費用。

4.2 二、皮肌炎/多發性肌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皮肌炎/多發性肌炎(ICD-10:M33)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4-28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7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

□ 完成初步的病情評估

□ 簽署“告知及授權委託書”、“病危通知書”(必要時)

□ 請相關科室會診

□ 上級醫師查房

□  根據檢查結果完成病情評估並制訂治療計劃

患者或其家屬簽署“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知情同意書

□ 觀察肌力、血壓體溫

□ 根據患者的病情變化和治療反應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 防治藥物不良反應

□ 簽署“自費用品協議書”、“輸血治療同意書” (使用丙種球蛋白療法者)

長期醫囑:

皮膚科護理常規

□ 飲食(根據病情)

臨時醫囑:

□ 血、尿、大便常規及隱血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清肌酶譜、ANA、ENA、dsDNA、RF、免疫球蛋白血沉、抗“O”、感染性疾病篩查

□ 24小時尿肌酸/尿肌酐

□ 胸片、心電圖

肌電圖肌肉活檢(必要時)

肌肉MRI、心動超聲圖、肺功能(必要時)

腫瘤標誌物,選擇行B超、CT、MRI檢查,消化鋇餐內窺鏡(必要時)

糖皮質激素(視情況)

長期醫囑:

糖皮質激素(視病情)

免疫抑制劑(視病情)

丙種球蛋白(必要時)

□ 保胃治療

□ 支持治療

□ 合併症治療

臨時醫囑:

□ 選擇行B超、CT、MRI、消化鋇餐內窺鏡(必要時)

長期醫囑:

抗生素:根據痰液培養及藥敏結果用藥(有肺部感染者)

□ 吸氧(有呼吸困難者)

機械通氣(有呼吸衰竭者)

臨時醫囑:

痰液細菌培養藥敏試驗(有肺部感染者)

血氣分析(有呼吸衰竭者)

□ 複查大便常規及隱血、肌酶譜、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24小時尿肌酸/尿肌酐

主要護理

工作

□ 進行疾病和安全宣教

□ 入院護理評估

□ 制訂護理計劃

□ 幫助病人完成輔助檢查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8-13天

住院第14-28天

(出院日)

注意觀察肌力、血壓體溫

□ 根據病情變化調整糖皮質激素劑量

□ 根據痰液培養及藥敏的變化調整抗生素用藥(有肺部感染者)

□ 觀察和處理治療藥物不良反應

□ 簽署“接受化療知情同意書”(使用免疫抑制劑者)

□ 上級醫師診療評估,確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

□ 完成出院小結

□ 向患者及其家屬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預約複診日期

長期醫囑:

糖皮質激素劑量調整

免疫抑制劑(必要時)

抗生素(必要時)

臨時醫囑:

□ 複查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及隱血

□ 複查肌酶學、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

□ 複查24小時尿肌酸/尿肌酐

□ 複查痰液細菌培養藥敏試驗(有肺部感染者)

□ 胸片

□ 複查血氣分析(必要時)

臨時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主要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填寫護理紀錄

□ 通知出院處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後疾病指導

病情變異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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